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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之我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食事求释  作者:幚手
核心提示: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之我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但归根结底是产出来的。”“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守法生产,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能找得着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企业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管理机制。目的是调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督促相关人员主动履职尽责,打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公里”,着力解决企业存在的责任人员不具体、职责任务不明确、过程管控不严格、应对处置不及时、督导检查不到位等问题,提升企业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能力,确保出了问题能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
 
  自《办法》施行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安排部署,督导检查,如火如荼开展工作。作者就自己了解的情况谈一下亲身感受。
 
一、关于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
 
  《规定》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且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明确岗位职责。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大中型食品销售企业、连锁销售企业总部和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以及用餐人数或者供餐人数超过1000人的单位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检查中发现,企业配备了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有任命书、聘书,制定了《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并且人员、职责上墙公示。但是企业基本上都是1名食品安全员,不能满足企业生产实际需要,《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完全照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内容,没有结合企业实际具体细化。
 
建议:
 
  1.根据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情况等配备食品安全员,且能满足实际需要,企业不能一日无食品安全员,我认为至少配备2名食品安全员,可以兼职。
 
  2.根据《规定》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细化《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基本要求和岗位职责,职责任务应全面明确,责任到人。国家总局可以要求各地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提交申请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材料时,增加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任命书及《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文件,人员变动,及时变更,从法律层面立法,确保出了问题能找得到人,落得了责。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
 
  《规定》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
 
  形式上企业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填写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部分省、市市场监管部门为方便企业开展工作,印发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引、指南、指导意见等,按照食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等分类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模板,供企业参考,但是企业基本上照搬照抄,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基本不变说得过去,而生产企业也没有根据企业食品类别,工艺流程、风险等级,结合实际,消化、细化、转化为企业自己精准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形式大于内容,个别大型企业除每天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记录外,现在专门再填写一遍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模板记录,两套记录台账,浪费人力物力财力。部分小企业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不清,专业知识不足,认识不到位,没有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认真检查,只是照抄作业打对勾,流于形式。
 
  我曾见过一家大型食品企业为了迎接检查,专门印制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本,其中,首页是风险管控清单,依次是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7日一次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最后一页是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每月一本,非常漂亮、清晰。
 
建议:
 
  1.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在食品生产方面,国家总局层面可以组织专家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32类)结合各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要求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清单,增强基层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指导企业开展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原有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如,实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与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相结合,真实有效的落实总局《规定》。
 
  3.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规定》落实的督导检查,对照风险管控清单查阅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发现问题动真格,对敷衍了事,流于形式,落实《规定》不到位企业进行警告、限期责改、约谈、处罚。杜绝走马观花走过场,防止督导检查不到位。
 
  4.加强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提升“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解决过程管控不严格、应对处置不及时问题。

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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