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定义,但是通俗来说就是故意大量购买有问题的商品并要求商家赔偿,并以此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特殊群体。
在司法实践中,首次对职业打假人进行概念界定的是,杭州互联网法院于2017年8月发布的一个案例。该案例中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是指以牟利为目的,知假买假并向生产者、经营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近年来,职业打假人呈现出专业化、团队化趋势,职业打假不再是单打独斗,更像是畸形生长的第三方监督机构。
二、为什么食品领域“职业打假”如此泛滥
职业打假人在食品行业的泛滥是人尽皆知,那么职业打假人为何会如此“青睐”食品行业,我们先来看看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3.《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第十二、十三条:依据罚没款百分比给予奖励,最高100万
4.《最高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在食品、药品消费领域,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法办函【2017】181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引导和规范职业打假人的建议的答复》
摘抄: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投诉举报的高回报与食品药品的特殊性,以及药品打假的难度,导致职业打假人一窝蜂涌入食品行业,使部分企业对此叫苦不迭。
三、食品行业常见的被打假问题点
1、食品标签问题
这是职业打假人最爱挥动的右勾拳,也是食品商家最薄弱的点。
比如食品标签上没有“营养成分表”、没有标明各配料在成品中的添加量、食品添加剂未明确标示、进口食品只有外文标签而没有中文标签……
总之就是各种不规范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被职业打假人“抠字眼”了。
2、广告宣传问题
据说职业打假人最没技术含量的打假就是打开各大公司的网站和公众号,看看有没有“第一”、“最好吃”、“最佳”、等违禁词汇。若有这等“最……”表述,足以让他们欢呼雀跃。
3、证照问题
餐厅无证经营或者超范围经营,员工没办健康证,或者营业执照过期……
4、食品质量问题
食品里有不洁物如苍蝇蚊子,售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或者添加剂过量……
5、互联网外卖问题
在网上售卖没有资质的食品,还有针对餐饮的职业差评师……
以上都是被职业打假人玩的666的套路,其他更隐蔽性的打假我们就不在这儿说了。
提醒大家:食品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前提。
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标准是两码事,就算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食品安全标准,比如标签使用标准、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消费者依然有权要求赔偿。
四、职业打假人的应对与防范
如果遇到职业打假人该怎么办?
1.不要轻易妥协
职业打假人呈现团队化趋势,如果轻易妥协,对其进行高额赔偿,那么尝到了甜头的打假团队会蜂拥而上,激增的投诉举报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2.注意把控进度
企业在每个环节都可充分用足法定期限,包括提交材料给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等期限,不仅避免仓促应战忙中出错,又可以避其攻势。职业打假人讲究“短、平、快”,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拖时间”也会增加打假团队的消耗。
3.必要时穷尽法律程序
市场监管部门要对企业进行处罚时,必须取得充足的证据,甚至在处罚决定之后,企业还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诉讼等。
此外,处罚和赔偿是两码事。职业打假人只有在政府部门判定企业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后,才能通过法院强制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11月10日《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怎么办》的回复中也表态:食品安全问题不调解,对索赔请求无权受理。在企业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完全不必要惧怕职业打假人的“找茬”。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只有合法合规的运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最大限度避免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损害,职业打假人自然也就无从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