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综合 » 正文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18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食品论坛网友 yangle053 分享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1、目的
 
  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我公司突发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危害,减少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使用范围
 
  本公司在管理、生产、包装、储存等过程中发生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可能对社会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潜在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食品)在种植、管理、加工、包装、流通、储存、消费等过程中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有科学依据证明将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4、职责
 
  4.1 质管部
 
  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4.2 本公司负责人
 
  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4.3 销售部
 
  负责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产品召回的具体实施工作。
 
  4.4 生产部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质管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产品和原料。
 
5、处置原则
 
  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5.2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质管部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5.3 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食品安全事故实行职责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5.4 及时果断、依靠科学。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依靠科学,提高效率,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6、工作程序
 
  6.1 事故经过及原因分析
 
  报告原则:本公司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本公司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6.2 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公司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本公司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并由本公司统一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6.2.1 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6.2.2 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6.2.3 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6.3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
 
  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产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立即予以召回并销毁。
 
7、事故责任
 
  7.1部门负责人及本公司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7.2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8、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管理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相关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行政部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事故发生后,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9、企业食品防护措施
 
  9.1 原材料的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进货查验记录》进行验收,防止不合格原材料进仓。
 
  9.2 生产区域安全:
 
  生产区域未经许可或授权,不得随意进入;
 
  设置提醒标志或门禁进行管理,对于投料口等重点区域安装监控。
 
  9.3人员安全:
 
  要采取诸如企业文化建设、定期与员工交流等方式,引导和处理员工情绪,同时采取身份确认等方式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9.4 外来风险管理:
 
  一是把好门卫关,二是加强与外界直接相连的窗户、通风口等的管理与防护。
 
  9.5 可追溯性管理:
 
  在物料采购、验收、储存、领用、使用过程和产品生产过程建立并有效实施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可追溯性信息管理,保证记录的真实、完整。
 
  9.6 工装以及个人物品的管理:
 
  严格本企业的工装应实行严格的管理,保持整洁,必要时只限工作区域使用,同时生产现场限制或严禁出现个人物品。
 
  9.7设施安全:
 
  优化设备配置,配备必要的标识提醒;
 
  优化原辅材料的储存环境等。
 
  9.8 生产过程管理:
 
  严格按照《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9.9 检验管理: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检验,质量负责人对检验结果进行审批。及时将检验结果报告仓管。
 
  9.10 成品的管理:
 
  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分区域堆放,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标识。
 
  定期对仓库的产品进行清理。
 
  9.11 销售管理:
 
  销售人员应严格按照《产品销售记录》进行销售,及时反馈顾客的意见和建议。
 
10、相关文件
 
  填写《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包括事故发生日期、地点、记录人、事故主题、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负责人签名。
编辑:foodqm

 
分享: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电话/微信:15269187106


HACCP联盟

食品质量管理
[ 网刊订阅 ]  [ 质量管理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 0531-82360063
  • 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人

     
     
    Processed in 0.021 second(s), 14 queries, Memory 0.9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