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进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
3.1 综合部品控组负责原辅材料验收和终产品检验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识别;
3.2 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成品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并作出处理结论。
3.3 保障部采购组负责供方提供的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
3.4 营销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并负责顾客反馈的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隔离和评审
(1) 经检验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进行识别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 经检验的不合格进货原辅材料,检验员应报告保障部,经上机使用的不合格原辅料,生产人员应报告保障部,由库管员分类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保障部采购组对不合格的进货原辅材料,直接与供方联系拒收、退货、换货及索赔事宜。
(3)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品(包括桶和水),如属于生产线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产生少量不合格品,由在线检验人员做标记并如实记录,授权下拍码垛操作人员直接倾倒,无需隔离存放。
(4) 检验员对水检验/化验发现不合格品时,应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部分类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
(5) 对于产品存有重大或批量不合格时,由相关人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分级评审处理意见。
4.2 让步接收
由于各种饮用水直接关系到顾客的人身安全健康,故本公司产品不存在让步接收的情况;一经发现不合格直接报废处理。
4.3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已交付顾客的产品,发现不合格,按照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营销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品控组对返回的不合格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结果告知生产部人员,如确实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由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确定不合格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进行处理。
4.4 不合格评审表
附:
不合格品评审单
编号:
产品名称: |
产品数量: |
不合格批次: |
检验日期: |
订单编号: |
不合格品来源 |
□进货/采购 □生产加工 □成品检查 □出货检查 □客户投诉 □其他 |
|||
检验员/日期: |
||||
不合格品缺陷描述 |
检验员/日期: |
|||
使用部门初审意见 |
□退货 □暂收 □特采 □挑选 □返工 □报废 □其他 |
|||
评审人/日期: |
||||
相关部门会审意见 |
生产部 |
营销部 |
综合部 |
其他 |
最终核准意见 |
||||
总经理或代理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