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员工卫生意识,规范公司直接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员工的个人卫生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保证产品的卫生质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每位员工。
3、定义/参考
3.1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规定》
3.2 《生产设备、加工用具的卫生管理规定》
4、职责
4.1 各部门主管负责所属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接触的员工的卫生健康达标及日常的监督。
4.2品管部负责进行定期个人卫生的抽查考核。
5、程序内容
5.1 卫生健康检查
5.1.1 人事部负责组织公司所有与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员工每年至少一次的卫生健康检查。一般情况检查单位至少应具备市区级以上医疗卫生的资格水平,经检查如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由人事部调离该当事人直接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工作岗位,并根据该当事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安排适合的岗位或辞退。
5.1.2 每位从事与公司产品生产直接有关的个人,必须接受有食品卫生与安全方面的内容培训。
5.1.3 新进员工若分配进行从事与产品生产有关的岗位,需经人事部组织卫生健康检查,同时由品管部组织食品卫生与安全内容的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5.1.4 所有个人卫生健康检查证明或健康证的复印件由人事部建档保管,保存期一年。
5.2 着装要求
A.不留长指甲,禁涂指甲油,禁止化妆后进入车间或在车间内化妆。
B.不得戴首饰(戒指、耳环、项链、手链、发卡等)、手表等饰物进入车间。
C.必须穿戴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水鞋,戴发网、工作帽进入作业车间,并且应保持干净。
D.卫生区作业员工必须戴口罩。
E.工作服等应穿整齐,头发不得外露。不允许将工作服、水鞋穿到车间以外,进厕所必须换下工作服和鞋靴。
5.3 个人行为
A.不允许在车间(包括更衣室、消毒间以及化验室内)有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
B.不得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车间或化验室。
C.工作时,接触食品人员不得让汗水、唾液等污染食品。
D.工作中不许交头接耳或进行打闹,卫生区人员手部不得随意抓头、碰衣裳及不洁物,若不小心触及则须立即清洗消毒,在未清洗消毒前不得接触食品。
E.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F.在包装车间,每位员工应戴手套作业,严禁手面直接接触半成品、成品。
G.离开车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帽、鞋。
H.严格遵守洗手和消毒卫生规范,保证做到完全彻底,且每次出车间后再进来时均要重新洗手和消毒。
I.包装车间的作业员,在工作时,手及工器具应定时消毒。
J.非卫生区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卫生区,以免交叉污染。
5.4 进出车间顺序
5.4.1 必须按规定从车间的人员入口处通道进入车间。
5.4.2 进入更衣室按规定顺序更衣。
5.4.3 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风淋、刷毛发及鞋靴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车间。
5.4.4 先用肥皂洗净双手后,再对手部进行完全消毒,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5.4.5 卫生区人员在手部消毒后,始可戴上卫生手套,然后再对手套进行消毒。
5.4.6须戴口罩的员工应在手洗后消毒前佩戴好,不能在车间内或消毒后再佩戴,更不得在工作过程中随意拉下口罩,将鼻孔露出口罩之外。
5.4.7 进入卫生区的所有员工必须戴上口罩、卫生手套。
5.4.8 如因生产需要,非卫生区员工进入卫生区必须由卫生区人员入口处按上述程序消毒后才能进入。
5.5特殊情况处理
A、手部有创伤的或生产过程中手部受轻刀伤人员必须及时包扎好,戴上橡胶手套,并调离与食品加工直接接触的岗位。
B、感冒等轻病者必须戴上口罩且消毒后才能进入生产车间,并且只能临时调到不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岗位。
5.6 监督
5.6.1 由生产部主管对每个生产岗位个人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当事人纠正。
5.6.2 品管部应随时对个人卫生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做好记录。
6、附件
6.1 《微生物检验报告单》
6.2 《员工健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