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套系统是比ISO 9001/ ISO 14001 等更加严谨的质量管理系统,是由CNAS直接承认实验室及检验机构在特殊技术领域都具有能力执行特定范围的工作,以向客户保证产出结果的有效性。
- ISO 17025 是实验室(Laboratory) 认证,证明实验室的校正或检测能力是否达到预期要求。
- ISO 17020 是检查机构 (Inspection Body) 认证,证明检查机构是否具备实施特定检查工作能力。
两者在质量管理的要求上具有一致性,在检测活动上也有重迭之处,但主要的差异有以下几点:
ISO 17025 |
ISO 1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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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对象分类形式 | 任何规模的测试与校正实验室,不論其人數多寡,不限其测试与校正活动范围的大小。 |
型式A(独立之第三者检验机构;如学术及研究机构、非营利财团法人、公证检验公司);
型式B(为隶属组织之一个独立部份;如产品制造厂之品保部或检验部门);
型式C(不须为隶属组织之独立的一部份;如产品供货商或代理商提供内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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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对象不同 | 针对某特定物品透过程序验证,决定该物品表现出特征。 | 对工厂设施、设备或作业现场执行特定目的之检查;如产品制造能力检查、工厂验货、工厂安全卫生、质量系统评估…等。 |
检验对象的标准要求 | 抽验对象并没有特定标准,主要是透过抽样随机选择,作为判定结果的依据。 | 有标准限定的,因为所抽检的对象不具代表性,其检验结果的符合性判定亦不具意义。 |
检验人员的学理要求 | 只需要了解产品送验与检验方法。 | 须具有检验品之相关知识,如构造、制造流程的相关知识,以协助正确执行检验与判定其符合性。 |
检验结果的要求 | 测试或校正报告一般仅提供测试或校正结果,其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由报告的使用者自行决定。 | 检验之产品、服务、或过程,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要求作符合性之判定。 |
因涉及技术及能力的辅导及验证,跟实验室及检验机构之现况,包括 人员、机台、料品、方法、环境...等。而上述4个因素,会根据实验室及检验机构引用的测试标准、项目的内容,都需要个别分开考虑。
基本上,制度及文件上都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重点在于在实际辅导后所可能遇到的「现场设备设施整改」及「数据调整之不确定性」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