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加强对临期食品的有效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品浪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优化企业库存管理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采购、仓储、销售等环节中涉及的所有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临期管理。
三、临期食品定义与界定标准
本制度所指临期食品,是指即将到达食品保质期,但仍在安全食用期限内的食品。
具体界定标准如下: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45 天。
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20 天。
保质期在 90 天以上不足半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15 天。
保质期在 30 天以上不足 90 天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10 天。
保质期在 15 天以上不足 30 天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5 天。
保质期在不足 15 天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 1 - 2 天。
四、临期食品采购管理
1. 采购部门在采购食品时,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优先采购生产日期较新的食品。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应谨慎采购,并与供应商协商调整采购量或退货事宜。
2. 建立临期食品采购预警机制,当库存食品中有即将达到临期界定标准的商品时,采购部门应及时收到通知,以便调整采购计划。
五、临期食品库存管理
1. 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食品,对临期食品进行分类整理,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的临期食品标识牌,注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到期日等信息。
2. 严格遵循先进先出的出货原则,优先配送临期食品至销售门店,确保临期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毕。
六、临期食品销售管理
1. 销售门店应设立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集中陈列展示临期食品,并设置醒目的“临期食品销售专区”标识牌,引导消费者选购。
2. 销售人员应熟悉临期食品的相关信息,在顾客选购时,如实告知食品的保质期情况,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
3. 对于临期食品,可采用打折、买一送一、组合销售等促销方式进行销售,但促销活动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七、临期食品报损处理
1. 对于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从销售货架或仓库中下架,转移至专门的报损区域。
2. 定期对报损的临期食品进行清理,按照食品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如交由专业的食品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处理,或在符合环保要求的情况下进行自行销毁。
八、员工培训与监督检查
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临期食品管理知识培训,包括临期食品的定义、界定标准、采购、库存、销售、报损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对临期食品管理的重视程度和操作技能。
2. 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临期食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临期食品的标识、存放、销售、报损处理等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