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见4.2.4)。
以上是2008条款内容。
与2000版条款的对比:
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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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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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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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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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段
第2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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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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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应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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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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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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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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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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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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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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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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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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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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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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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下一条对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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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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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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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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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条对换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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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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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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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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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理解:
所谓不合格即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为了有效地实施不合格品控制,应编制程序文件,规定不合格品控 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做好下述几项工作。
(1)不合格的识别: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批时,应该由质量检验部门负责识别并作出标识,并将不合格的实际情况记录下来,开具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批的通知单,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发出信息。 由于产品的类别不同,识别方式也不同,有的服务组织,其服务提供有即时性,顾客的抱怨通常来自外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当面道歉和采取弥补措施。与工业产品的标识和隔离还有较大区别。
(2)不合格的标识和隔离: 在经过识别为不合格品,除要作出明显的不合格标识以外,还必须与合格品(批)隔离存放。对大型的、大重量的产品可采用划分隔离方式;小件的,重量轻的采取入箱上锁隔离方式,以防止在适当的处理 前误用或混用。
(3)不合格品的评审 企业应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成员对不合格进行评审, 一般由质量检验部门来牵头汇集, 及时安排设计、工艺、质管、生产供应等有关人员进行原因的分析和评定,以确定适当的处置方式。同时还必须由产生不 合格品的责任部门认可,查清责任、吸取教训、以防后患。
(4)不合格品的处置和措施 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一般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法:
①进行返工,尽可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合格品。
②进行返修或让步接收。虽然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或个别质量特性未达到规定的要求,但对产品的功 能没有影响,通过返修可作超差特许发行。有些不合格品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不返修,作让步接收。
③降级或改作他用,作为次品或降低等级使用。
④拒收或报废。对外购、外协件的产品出现不合格可以拒收退货处理,对自制、在制品产品不合格作为报废。
对上述 4 种方式的处置,必须对各自处置的方式作出明显的标识,鉴以区别,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当处置为返工、返修的产品,必须重新做检验。 最终产品一旦发现不合格,必须加以追回。
(5)防止不合格品再发生 企业在出现不合格品(批)时,通常进行评审后,采取处置措施,还必须对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作分 析,采取纠正措施。要查清产生不合格的责任者,使纠正措施落到实处。并且应进行验证,作出记录,定期作出不合格的分析统计,采用数理统计技术寻找产生不合格的规律,以便改进质量工作。 当合同要求时,不合格的返修或让步接收必须征得需方的书面认可,才能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