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3 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以上是2008版条款内容。
与2000版条款的对比:
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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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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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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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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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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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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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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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理解:
旨在消除潜在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是一项重要的质量活动。其目的在于预防问题的发生,以 达到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为此要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组织应针对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不合格的产生;
(2)组织应制定并实施预防措施程序;
(3)识别潜在不合格及原因。可通过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市场分析、自我评价结果、操作条件失控 的早期报警等方面信息识别潜在的不合格,并分析其原因;
(4)确定并实施所需的预防措施。首先要对预防措施进行策划。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并根据潜 在问题影响程度排序。在策划过程中,要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职责,在实施过程中,对预防措施进行监控。 以确保有效;
(5)对潜在问题原因、内容及采取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
(6)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控。对其完成情况及结果达到预定要求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7)必要时更改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巩固其有效成果;
(8)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