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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2000-2018内审检查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食农认证联盟  作者:食品论坛网友 ffjaisyf 分享
核心提示: ISO22000-2018内审检查表
 被审核部门:最高管理者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条  款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其FSMS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

询问最高管理者公司识别了哪些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其FSMS预期结果的能力内外部因素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为确保组织有能力稳定提供符合食品安全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顾客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组织识别了哪些相关方

a) 与FSMS有关的相关方;

b) 与FSMS相关方的相关要求

应识别、评审和更新这些有关相关方及其要求的信息


4.3 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何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所涉及的产品有哪些?


4.4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应按照本文件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更新和持续改进FSMS,包括所需过程及其相互作用。

询问公司最高管理者对体系的支持情况


5.1 领导作用和承诺

最高管理者对其建立和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能够提供哪些证据

总经理是否制定并批准书面的食品安全方针和目标,并采取措施使员工正确理解并贯彻执行?


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培训、会议、墙报宣传、文件等方式),确保将有关满足客户、法律、法规、ISO22000-2018标准要求的重要性传达到组织各级人员,并使各级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


各阶层员工是否充分理解这些要求的重要性,并在工作中确保这些要求的实现?


是否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


是否为每项活动提供充分的资源?


5.2 食品安全方针

食品安全方针的制定

是否制定了文件化的食品安全方针?


食品安全方针是否经最高管理者批准?


食品安全方针的内容

是否与组织在食品链中的作用相适应?


是否符合顾客对食品安全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食品安全方针的传达与沟通

采取了哪些方式向员工传达?


通过询问员工,看员工是否了解?


食品安全方针是否得到实施

有无对食品安全目标进行统计,以确认方针是否得到有效实施?


食品安全方针的评审与修订

是否定期评审食品安全方针?


有无对食品安全方针进行修订?


5.3 组织角色,职责和权限

是否明确规定了组织结构、职责、权限

是否有清晰的组织结构图?


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是否得到规定并形成文件?


处理问题人员的职责、权限

是否指定了负责处理食品安全相关问题的人员?是否明确了指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指定人员接到问题汇报后,是否适时采取了措施并记录了所采取的措施?


有职责、权限如何传达到位的

各部门、各类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是如何向内部传达的?


各有关人员是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在策划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是否考虑到4.1所提及的因素和4.2、4.3所提及的要求, 是否制定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措施。

是否对风险和机遇进行分析并建立管控措施


应对风险和机遇措施是否确认其适宜性

对相应的管控措施的有效性是否验证,验证结果如何


6.2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策划是否满足食品安全目标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总要求?体系完整性是否保持?

食品安全体系策划过程是否有各部门、各阶层人员的参与?


食品安全目标是否实现(以此确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策划的有效性)?


7.1.1 总则

 

 

组织怎样确定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抽查管理评审输出,是否有对资源需求评估和决定?


提供的资源是否满足体系的要求

是否配备了足够的资源?查阅人员、设备、设施的清单。


7.1.3 基础设施

组织怎样确定、提供并维护所需的基础设施

组织是否规定了确定、提供并维护基础设施的方法?


7.4 沟通

内部沟通的要求

最高管理者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9.3 管理评审

是否有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的规定

评审时间间隔是怎样规定的?


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的实施情况

抽查最近一份管理评审实施日期和记录


管理评审的内容是否充足

评审内容是否涵盖了体系的要求?


管理评审的输出是否完整并形成文件

有无形成管理评审记录和形成的其他文件?


“管理评审报告”中有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结论?


管理评审结论中是否有以下方面有关的决定和措施:

1.食品安全保证

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改进

3.资源需求

4.组织食品安全方针和相关目标的修订


评审结论有无不符合,是否提出了纠正要求?


管理审评的后续管理

对管理评审中的纠正措施是否进行了跟踪验证,验证结果是否记录并报给最高管理者?


 

被审核部门:食品安全(HACCP)小组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条  款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有无ISO22000-2018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检查有无ISO22000-2018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文件的充分性

现有文件能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实施和更新?


5.3  组织角色,职责和权限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的职责权限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是否对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责任?


是否向最高管理者报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是否管理食品安全小组并组织领导其工作?


是否确保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得到相关培训和教育?


7.4 沟通

是否制定了沟通的程序

组织是否有沟通的程序?程序中是否对沟通的方式、内容做了规定?


与食品主管部门的沟通是否顺畅?


是否对组织食品安全有影响的相关方以及受组织食品安全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交流?


外部沟通的要求

外部沟通是否能确保组织的产品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


是否通过外部沟通,获得了顾客和主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要求


是否指定专门人员进行食品信息的外部沟通?是否明确了这些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外部沟通获得的信息是否作为体系更新和管理评审的输入?



内部沟通的内容

是否就影响食品安全的事项进行内部沟通?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及时获得了影响食品安全相关变更的信息?


内部沟通的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在内部沟通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能否确保食品安全小组得到其所需要的任何信息?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将信息体现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上?


5.3  组织角色,职责和权限

食品安全小组的构成是否符合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由具有不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


有无能够证明人员能力(知识、经验等)的证据?


食品安全小组的知识和经验是否覆盖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产品、过程、设备和食品安全危害?


10.2 持续改进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确认、验证和改进的总要求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确认控制措施和控措施组合所需的过程进行了策划?策划的输出是否形成了文件并严格实施?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了验证和改进?


9.2 内部审核

组织是否建立了内部管理体系审核程序

文件化程序是否包括实施审核、确保审核的独立性、记录审核结果并向管理者报告的职责和要求?


程序中是否包含审核的范围、频次、计划、方法?


内部审核方案的策划

是否进行了年度内审核方案策划、策划时是否考虑了拟审核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产品的更新措施?


是否按年度内审方案的计划实施了审核?


内部审核的实施

是否制订了内审计划?


内审计划是否覆盖全部要素和全部部门?


审核报告的内容是否全面?能否说明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

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


采取的纠正措施是否按期完成?


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是否进行了验证,有无记录?


8.8.1 验证

如何进行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各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以确定验证结果的正确与完整?


查验验证活动记录。


8.8.2 验证活动结果分析

如何进行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对验证活动的结果(包括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的结果)进行了分析?


10.2 持续改进

改进的活动与方法

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方面的介绍。有无形成文件?有无形成记录?


10.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

如何进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定期对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价?并决定是否对体系进行更新?


是否做好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的记录?


是否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新情况形成了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被审核部门:行政人事部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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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5.3 组织角色,职责和权限权限

是否明确规定了组织结构、职责、权限

是否有清晰的组织结构图?


相关职能部门或岗位的职责是否得到规定并形成文件?


8.4 应急准备和响应

有否有对程序进行定期演练的规定

有无应急演练的计划?是否演练过?


演练是否形成记录,有无效果的评价?

7.2  能力

7.3  意识

是否确定了食品安全小组和其他从事影响食品安全活动的人员的能力要求

对人员的能力要求,是否包括对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要求?


是否对人员能力胜任与否进行了培训与考核?人员的安排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建立了培训程序

培训需求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培训的对象是否包括所有员工?


是否根据培训需求制订了培训计划?

对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并进行了资格认定?


对关键操作岗位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


培训程序和培训计划是否得以有效实施

培训是否有记录?


培训后是否考核?


如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


7.1.3 基础设施

工作环境是否合适

工作环境是否满足保持体系运作需求?


8.2 前提方案(PRPs)

前提方案的内容

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是否都取得了健康证明?


检查更衣室、洗手间等卫生环境,有无导致交叉污染的隐患?


废弃物、污水处理是否符合所有现有法规要求;是否保持废弃物处理的记录?


被审核部门:采购部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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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采购文件控制

有无建立与物料保障和安全的采购管理程序文件?


7.5  文件化信息

采购记录控制

抽查2-3份重要原辅料采购订单或合同,要求阐明采购产品的要求,如:产品质量协议等,且有无经过批准或审核。


抽查2-3个供应商的索证资料,确认是否满足法规和文件要求。


7.4 沟通

外部沟通

是否指定人员或部门与供应商沟通原料的安全要求,并形成记录?是否包括:应符合的法律法规要求等。抽查相关沟通记录?


内部沟通

是否将新原料信息传递相关部门和人员,核实食品安全小组是否了解新原料要求等相关信息,并对危害分析等文件实施更新,并加以确认?


8.2 前提方案(PRPs)

采购产品要求

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批准?


采购的产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协议的要求?


有无证据证明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适合应用?


8.3 可追溯性系统

追溯信息确认

现场查看可追溯标识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产成品、原料出入库交接的记录?


8.9.5 撤回/召回

产品召回

抽查产品销售记录是否满足法规要求?抽查有无建立客户联系人清单?


被审核部门:销售部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条  款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合同确认

抽查2-3份销售合同,有无经过客户确认。


7.4 沟通

外部沟通

是否与顾客进行沟通?沟通内容是否包括产品信息(包括有关预期用途、特定储存要求等)、问询、合同或订单处理及其修改等?


是否识别客户的基本需要和期望?


是否建立客户抱怨的处理程序和/或记录?


内部沟通

是否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外部沟通信息传递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维持记录。


8.9.5 撤回/召回

产品召回

抽查产品销售记录是否满足法规要求?抽查有无建立客户联系人清单?



被审核部门:生产部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条  款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记录保持的实况

随机抽查生产记录


7.1.3 基础设施

提供并维护基础设施

是否建立了设备清单?


是否建立《维修与保养计划》?《计划》是否得到批准?


提供的基础是否满足要求

对车间现场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相关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能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查看食品级润滑油的证明和存放处,确认有无专用油枪。


制冷系统是否正常?是否对各冷库、车间的温度进行监控?有无保持记录?


7.4.3 内部沟通

沟通形式和记录

是否对生产设备、人员、工艺、原辅料等变更实施信息沟通?


8.2 前提方案(PRPs)

现场硬件设施的维持

现场检查加工环境和硬件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清洗消毒记录

随机抽查相关工器具、设备和环境的清洁记录、清洗用化学药品配制记录。查看这些记录填写的完整性及有无及时审核记录?


化学品管理

现场检查化学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前提方案是否形成文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按前提方案实施?


8.4 应急准备和响应

已识别的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有哪些

可能产生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设备、场所、活动是否得到明确?询问生产者当突遇停电、水和设备故障时,如何处理?

如何应对现场化学品的泄漏?现场有无MSDS?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是否建立了程序?


程序是否确定了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内容?


是否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规定了处置对策?是否有明确的职责?有无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安全产品策划和实现的总要求

是否实施和运行所策划的活动及其变更,并保持有效?包括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计划。



虫害控制

是否拟定虫害控制方案?从事虫害控制的单位和/或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1.

8.5.1.1 总则

危害分析准备工作的总原则

是否收集、保持和更新了实施危害分析的所有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形成了文件?


8.5.1.3 终产品特性

特性描述的基本要求

在对产品特性进行描述时,是否识别了与描述的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产品特性描述的详略程度,能否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产品特性描述是否随着其组成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必要时,是否更新?


8.5.1.2 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材料的特性

原料、辅料以及与生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的描述

是否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8.5.1.3 终产品特性

终产品特性的描述

是否对终产品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8.5.1.4 预期用途

预期用途的描述

预期用途描述的详略程度,能否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8.5.1.5.1流程图准备

流程图的要求

流程图是否清晰、准确和详尽的列出了加工的所有步骤和环节?


流程图绘制完成后,食品安全小组是否通过现场核对来验证所绘制流程图的准确性?验证无误的流程图是否作为记录予以保存?


8.5.1.5.3流程和过程环境的描述

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工艺描述) 内容及要求

是否有描述各工序相关参数的工艺文件(工艺描述)?是否与流程图、实际情况相符?


描述的详略程度,是否能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是否满足要求?


8.5.2危害分析

危害识别和可接受水平的确定

是否识别出了流程图中每个步骤中的所有潜在危害?危害识别考虑的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危害评价

是否根据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后果的严重性来确定危害是不是显著危害?


控制措施的选择和评价

是否针对已评价出的危害选择了适宜的控制措施(或控制组合)?是否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8.5.4.1 总则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内容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识别并建立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8.5.4.1 总则

HACCP计划

HACCP计划的内容是否满足体系要求?


8.5.2.3危害评估

关键控制点(CCP)确定的正确性

关键控制点(CCP)的确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8.5.4.2 关键限值和行动准则的确定

建立关键限值的要求

关键控制点确定后,是否为每个关键控制点建立了关键限值?


关键限值是否合理、适宜、实用,并具有直观性、可操作性、易于监测?


确定关键限值是否有科学依据并形成文件?是否考虑法律、法规、标准和文献、专家的建议等的要求?


关键限值实施的情况

选定的关键限值能否防止、消除或降低危害?能否得到验证?


8.5.4.3 CCP和OPRP的监视系统

监视系统的要求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是否建立了监视系统?监视系统是否包括所有针对关键限值的、有计划的测量或观察?


监视系统的内容

监视系统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明确了监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监视结果是否有人评审?


监视系统的实施

是否按照规定实施了各类监视?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


8.5.4.4 不符合关键限值或行动准则时的措施

纠偏措施的要求

是否在HACCP计划中规定了偏离关键限值时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是否明确了负责采取纠偏措施的责任人、纠偏方法、对受关键限值偏离影响的产品的处理、对纠偏行动的记录?


8.6 PRP和危害控制计划规定信息的更新

预备信息的更新、描述前提方案HACCP计划文件的更新

编制操作性前提方案和(或)HACCP计划后,是否根据需要,适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必要时,是否对HACCP计划以及描述前提方案的程序和指导书进行了修改?


8.7 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

是否对测量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了识别?是否配备了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能力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是否在使用前或按规定的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和检定?其依据是否可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标准?


是否保存了检定、校准的记录?


有无校准状态标签?校准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是否明确了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是否规定了防止校准失效的调整方法?


是否有必要的调整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


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的处理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是否恢复以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如何评定?


是否根据评定结果,采取了纠正措施?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保管

有无防止在搬运、维护和储存期间损坏或失效的措施?措施是否得到贯彻?


8.8 有关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的验证

 

验证的策划

是否策划了验证活动?验证活动是否满足要求?


验证的要求

是否记录了验证的结果,并将验证结果传达到了食品安全小组以进行验证结果的分析?


验证的实施

是否实施了下列验证:1.前提方案与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2.HACCP计划的验证;3.CCP的验证;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5.产品微生物检测。


8.9 产品和过程不符合的控制

纠正的要求

是否建立和保持了形成文件的程序对纠正进行管理?


是否评审了所采取的纠正的有效性?


纠正是否得到了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是否做好了纠正记录,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信息?


关键限值失控的纠正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偏离的参数重新回到关键限值的范围内?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是否按不合格品处理的要求隔离、评估和处理在偏离期间生产的产品?


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的纠正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失控的操作性前提方案重新恢复受控?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对于在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否根据不符合原因及其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对其进行了处理?评价结果是否予以记录?


8.9.3 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的要求

是否授权有能力的人员评价操作性前提方案和关键控制点监视的结果,以便启动纠正措施?


在关键限值、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


是否对任何不符合都进行了处理,以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


是否将纠正措施情况提交到管理评审?


纠正措施的实施

实施纠正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8.9.4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是否有对不合格品控制的文件化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手册规定?


程序文件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及通知有关部门是否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进行不合格品的评审

不合格品评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谁负责?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注明不合格品发生时间、地点、有关责任人/班组?


不合格处理记录中是否有参加评审和处置人员的签字,是否按评审后的决定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纠正是否重新验证?


对不合格品的让步处理是否做出了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让步是否经一定审批程序,是否经过审批?


交付和开始食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的处理

交付和开始食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是否采取召回措施?


8.9.5 撤回/召回

如何做好撤回工作

是否建立了产品召回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通知相关方、如何处置受影响的产品以及召回工作各项措施的顺序。


是否指定了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是否通过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等手段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


被撤回产品在处置(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是否被监督保留?


是否做好了撤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是否将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对撤回的产品进行了评价,并按照不合格控制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8.5.3 控制措施及其组合的确认

OPRP和HACCP计划的确认

在OPRP和HACCP计划实施之前以及变更后,是否对他们进行了确认,确保它们(或它们的组合)能将食品安全危害控制在预期的水平?


8.3 可追溯性系统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是否有文件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产品进行标识?


产品、物料的传递和临时存放有无做到标识?


追溯信息确认

查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确认产成品、原料出入库交接的记录?


 

被审核部门:品控部

审核员/日期:

ISO22000-2018

条  款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制定的文件控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程序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可操作性?


程序文件是否有效版本?


外来文件(如标准)是否包括在控制范围之列?有无建立外来文件清单?


文件的编写、批准、发布、保管、修订、评审情况

文件发布前是否得到授权人的批准?发放是否有记录?


作废文件的管理

是否对保留的作废文件进行标识和管理,以防止误用?作废文件的回收,处理是否形成记录?


7.5 文件化信息

是否有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

程序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可操作性?


是否有保存期限的规定?保存期限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记录管理的实况

是否对记录建立了清单?


记录是否填写正确、字迹清楚?


现行记录是否完整?能否提供足够信息?信息是否可靠、可见证?


8.4 应急准备和响应

已识别的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有哪些

可能产生潜在事件或紧急情况的设备、场所、活动是否得到明确?


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

是否建立了程序?


程序是否确定了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内容?


是否针对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规定了处置对策?是否有明确的职责?有无与相关部门联络的规定?


8.1 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安全产品策划和实现的总要求

是否实施和运行所策划的活动及其变更,并保持有效?包括前提方案、操作性前提方案、HACCP计划。


8.2 前提方案(PRPs)

有无建立前提方案

前提方案是否形成文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按前提方案实施?


虫害控制

是否拟定虫害控制方案?从事虫害控制的单位和/或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能够满足相关要求?


8.5.1.1 总则

危害分析准备工作的总原则

是否收集、保持和更新了实施危害分析的所有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形成了文件?


8.5.1.3 终产品特性

特性描述的基本要求

在对产品特性进行描述时,是否识别了与描述的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产品特性描述的详略程度,能否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产品特性描述是否随着其组成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必要时,是否更新?


8.5.1.2 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材料的特性

原料、辅料以及与生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的描述

是否对所有原料、辅料和与产品接触的材料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8.5.1.3 终产品特性

终产品特性的描述

是否对终产品的特性进行了描述?描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8.5.1.4 预期用途

预期用途的描述

预期用途描述的详略程度,能否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


8.5.1.5.1流程图准备

流程图的要求

流程图是否清晰、准确和详尽的列出了加工的所有步骤和环节?


流程图绘制完成后,食品安全小组是否通过现场核对来验证所绘制流程图的准确性?验证无误的流程图是否作为记录予以保存?


8.5.1.5.3流程和过程环境的描述

过程步骤和控制措施的描述(工艺描述) 内容及要求

是否有描述各工序相关参数的工艺文件(工艺描述)?是否与流程图、实际情况相符?


描述的详略程度,是否能保证实施危害分析时的需要?是否满足要求?


8.5.2危害分析

危害识别和可接受水平的确定

是否识别出了流程图中每个步骤中的所有潜在危害?危害识别考虑的信息是否满足要求?


危害评价

是否根据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后果的严重性来确定危害是不是显著危害?


控制措施的选择和评价

是否针对已评价出的危害选择了适宜的控制措施(或控制组合)?是否对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8.5.4.1 总则

操作性前提方案的内容

食品安全小组是否识别并建立操作性前提方案(OPRP)?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8.5.4.1 总则

HACCP计划

HACCP计划的内容是否满足体系要求?


8.5.2.3危害评估

关键控制点(CCP)确定的正确性

关键控制点(CCP)的确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8.5.4.2 关键限值和行动准则的确定

建立关键限值的要求

关键控制点确定后,是否为每个关键控制点建立了关键限值?


关键限值是否合理、适宜、实用,并具有直观性、可操作性、易于监测?


确定关键限值是否有科学依据并形成文件?是否考虑法律、法规、标准和文献、专家的建议等的要求?


关键限值实施的情况

选定的关键限值能否防止、消除或降低危害?能否得到验证?


8.5.4.3 CCP和OPRP的监视系统

监视系统的要求

对每个关键控制点是否建立了监视系统?监视系统是否包括所有针对关键限值的、有计划的测量或观察?


监视系统的内容

监视系统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明确了监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监视结果是否有人评审?


监视系统的实施

是否按照规定实施了各类监视?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


8.5.4.4 不符合关键限值或行动准则时的措施

纠偏措施的要求

是否在HACCP计划中规定了偏离关键限值时所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是否明确了负责采取纠偏措施的责任人、纠偏方法、对受关键限值偏离影响的产品的处理、对纠偏行动的记录?


8.6 PRP和危害控制计划规定信息的更新

预备信息的更新、描述前提方案HACCP计划文件的更新

编制操作性前提方案和(或)HACCP计划后,是否根据需要,适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必要时,是否对HACCP计划以及描述前提方案的程序和指导书进行了修改?


8.8 有关PRPs和危害控制计划的验证

 

验证的策划

是否策划了验证活动?验证活动是否满足要求?


验证的要求

是否记录了验证的结果,并将验证结果传达到了食品安全小组以进行验证结果的分析?


验证的实施

是否实施了下列验证:1.前提方案与操作性前提方案的验证;2.HACCP计划的验证;3.CCP的验证;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内部审核;5.产品微生物检测。


8.3 可追溯性系统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对于可追溯性标识是否有规定性记录?是否做了记录,是否能够达到追溯的目的?


可追溯记录保存期是多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顾客的要求?是否足以满足体系体系评价、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和撤回的需要?


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

对检验状态标识是否有管理规定?


各种物料、过程中产品、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是否合适、正确?


8.9 产品和过程不符合的控制

纠正的要求

是否建立和保持了形成文件的程序对纠正进行管理?


是否评审了所采取的纠正的有效性?


纠正是否得到了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是否做好了纠正记录,记录包括不符合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和后果,以及不合格批次的可追溯信息?


关键限值失控的纠正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偏离的参数重新回到关键限值的范围内?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是否按不合格品处理的要求隔离、评估和处理在偏离期间生产的产品?


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的纠正

当发生失控时,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以使失控的操作性前提方案重新恢复受控?组织是否对纠正的有效性进行了评审?


对于在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是否根据不符合原因及其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后果对其进行了处理?评价结果是否予以记录?


8.9.3 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的要求

是否授权有能力的人员评价操作性前提方案和关键控制点监视的结果,以便启动纠正措施?


在关键限值、操作性前提方案失控时,是否采取了纠正措施?


是否对任何不符合都进行了处理,以使相应的过程或体系恢复受控状态?


是否将纠正措施情况提交到管理评审?


纠正措施的实施

实施纠正的措施是否满足要求?


8.9.4 潜在不安全产品的处置

是否制定了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是否有对不合格品控制的文件化程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手册规定?


程序文件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及通知有关部门是否做出了明确规定?


如何进行不合格品的评审

不合格品评审工作是如何进行的。谁负责?不合格品处置的方法有哪些?


不合格品标识、记录、隔离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是否注明不合格品发生时间、地点、有关责任人/班组?


不合格处理记录中是否有参加评审和处置人员的签字,是否按评审后的决定进行处置?


不合格品纠正是否重新验证?


对不合格品的让步处理是否做出了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让步是否经一定审批程序,是否经过审批?


交付和开始食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的处理

交付和开始食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是否采取召回措施?


8.9.5 撤回/召回

如何做好撤回工作

是否建立了产品召回程序,程序中应规定如何通知相关方、如何处置受影响的产品以及召回工作各项措施的顺序。


是否指定了有权启动撤回的人员和负责执行撤回的人员?


是否通过模拟撤回或实际撤回等手段验证并记录撤回方案?


被撤回产品在处置(销毁、改变预期用途、确定按原有(或其他)预期用途、使用是安全的或重新加工以确保安全)之前,是否被监督保留?


是否做好了撤回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是否将撤回的原因、范围和处理的结果向最高管理者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是否对撤回的产品进行了评价,并按照不合格控制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8.5.3 控制措施及其组合的确认

OPRP和HACCP计划的确认

在OPRP和HACCP计划实施之前以及变更后,是否对他们进行了确认,确保它们(或它们的组合)能将食品安全危害控制在预期的水平?


当确认结果表明OPRP和HACCP计划不能对食品安全危害进行预期的控制时,是否对它们进行了修改、重新评价和确认?


8.7 监视和测量的控制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配置

是否对测量和确保产品符合规定要求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了识别?是否配备了必要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测量能力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是否在使用前或按规定的周期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和检定?其依据是否可追溯到国际或国家标准?


是否保存了检定、校准的记录?


有无校准状态标签?校准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

是否明确了设备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是否规定了防止校准失效的调整方法?


是否有必要的调整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作业指导书?


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的处理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时,是否恢复以前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如何评定?


是否根据评定结果,采取了纠正措施?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保管

有无防止在搬运、维护和储存期间损坏或失效的措施?措施是否得到贯彻?


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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