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阶段现场审核是整个审核活动的重心,为实现审核的有效性与增值,需要有系统的审核思路,本文就二阶段现场审核的思路做简单的介绍。
一、关于审核的路径
过程方法审核是高度贴近受审核方实际业务活动顺序及其相互关系而展开的审核活动,并非孤立的、从标准条款要求出发来评价受审核方体系运行的“截面”或进行证据的“调查式”审核。受审核方的实际业务活动顺序及其相互作用关系既是“信息源”,也是审核实施应遵循的路径或者说是“边界”。
二、关于审核的模式
在这个路径上对过程实施审核,实质上是对受审核方QMS过程管理的审核,高效的审核需要系统的模式,因此,审核员在对任何一个过程实施审核时,必须遵循以下三种特定的审核模式(审核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决定对某一个过程的审核选择哪一种模式)。
A:PDCA
B:CAPD
C:CPAD
本文就其中的CAPD审核模式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三、CAPD的审核模式
特定的模式将引导审核员的审核思路,也能够促成审核员对其审核过程做出系统判断,应用CAPD的模式实施审核,要从受审核方的过程绩效入手(审核的切入点)。
审核员应首先了解该过程的当前和历史绩效信息。所谓过程绩效是指那些能够表征该过程满足预期要求程度的指标,如合格品率、差错率等,质量管理体系(QMS)质量目标是过程绩效要达到的程度,某过程绩效的好坏也就意味着某质量目标的达成程度如何。对于二阶段现场审核而言,一阶段的审核输出已经提供了各过程绩效指标的信息。
审核员在二阶段现场审核时应从以下方面人手。
第一,审核员从了解这些过程绩效的当前水平入手,并确定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
第二,审核员同时还需要了解该过程绩效中的短板(水平最差的方面);
第三,了解这些过程绩效指标的实现趋势(如近3个月,近半年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了解,审核员可以确定特定的审核线索并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审核方式,例如当发现过程的某个绩效实现情况很差,或者具象到某产品特性的合格率偏低,那么,对该过程的审核可以围绕着这个问题展开。
关于沟通上的障碍问题:由于目前国内很多企业对于过程绩效这类概念尚不熟悉(汽车行业除外),为了能够减少沟通上的障碍,如果受审核方并没有明确的过程绩效信息,对于绩效信息的审核可以考虑如下的提问方式(仅为示例)。
对于××事情,公司有什么质量目标,目前实现情况怎么样?
对于××事情的××方面,公司希望能够做到什么程度?有哪些具体的考核指标?
对于××事情,公司有没有考核?都考核哪些方面,最近几个月的考核结果如何?
对于××事情的××目标,今年实现情况怎么样?最近三年的实现情况怎么样?
总之,审核员不必生硬使用过程绩效这个词汇来收集信息,而可以选择其他能够为受审核方所理解和接受的语言来表达,以达到充分沟通了解信息的作用。
在获取了审核线索之后,审核员重点审核的是对所确定的问题,组织所采取的措施及其策划、实施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有以下要点。
第一,此时,审核中心已经相对明确,审核员的审核需要紧紧围绕着这个中心展开。
第二,如果组织对该问题的原因已经识别清楚,已经有具体的纠正及纠正措施,那么,审核员可以选择该过程的某个/某些活动展开审核,也就是说,根据从专业上的判断,该问题所指向的那些过程中的活动而非需要涵盖所有的活动,这可以理解为是审核的一种抽样行为。
第三,如果组织对该问题的原因尚不明确,也没有具体的纠正及纠正措施,那么,审核员的审核应以对这个问题产生原因的探寻为主线,从该过程的第一个活动开始,依照活动的顺序及其相互关系开展审核,审核也将与过程失效模式的审核相结合。
四、审核场所的起点
就各审核小组的具体审核而言,对任何过程的审核,在场所上需要有明确的起点,并在审核计划中进行符号标注。审核在场所上的起点相当于审核从哪里开始,该起点需要与审核模式匹配,对于CAPD模式的审核,典型的审核在场所上的起点为绩效信息集中的场所。
五、审核的关注点
审核小组无论采用何种审核模式,审核的关注点基本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对任何一个过程进行审核时,审核员需要时刻注意以下三方面的信息。
一是组织的总体质量目标、过程绩效是如何被实现的以及实现的程度。
二是顾客及法律法规的要求是什么,是如何被满足的。
三是最高管理者对审核服务的期望。
六、审核过程中的判标
与往常以标准要求为出发点去寻找审核证据并作出判断的思路不同,过程方法审核的出发点是受审核方的实际业务活动,审核通过遵循特定的模式实现对过程的系统评价,这其中也包括了符合性的评价,也就是说,审核活动并不是离散的,当审核小组选择了特定的审核路径和模式之后,审核的思路得到了确定,在此思路的指引下,收集审核证据并与审核准则进行对照,以判断与标准要求的符合性。因此,审核员需要理解以下内容。
1.QMS是由过程及其相互关系构成。
2.受审核方质量管理体系QMS的过程应根据组织的目标,遵循受审核方固有的业务流程进行确定,并非一定依据标准的条款顺序。
3.某个过程的运行将会与一个或多个标准条款的全部或部分要求相对应,换言之,标准的某个条款可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过程的运行得到满足。
4.审核员不可以仅基于某个或某些条款去要求受审核方某过程的运行。
5.对过程符合性的判断是在遵循审核路径依照特定的审核模式实施审核中随时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