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 认真贯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2 坚持原则,忠于职守。
3 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4 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索取产品或购买样品、礼品。
5 不准擅自多抽检验样品和违章处理检验样品。
6 不准吃请、受贿和假借公出机会游山玩水。
7 对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和组织处分,直至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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