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验不合格的项目看,以农兽药残留问题、微生物污染、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为主,分别占不合格项目总数的36.2%、22.7%、21.6%。此外还有其他污染物超标、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等问题。
针对以上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跟踪抽检力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