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一版)》将于2022年1月届满到期。为全面保障我市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合法经营,持续保护和弘扬我市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产业有效传承和健康发展,我局前期对各辖区的地方特色食品开展了摸底调研,在初步了解我市传统特色食品的现状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深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第二版征求意见稿)》(附件1)。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8号)的食品分类原则,结合区域差异的客观情况,拟规定允许我市全市小作坊申请的食品品种有10种,局部区域小作坊可另外申请的食品品种有19种(具体详见附件2)。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认真研究。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6月5日前予以反馈(联系人:蔡丽莉,联系电话:0755-83070277,电子邮箱:shenpifuwuchu@mail.amr.sz.gov.cn)。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