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五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
支持单位
外交部 博鳌亚洲论坛 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执行单位
成都宇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一、展会介绍
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西博会)是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15部委局和西部地区12个省市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外交部、博鳌亚洲论坛支持,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经贸盛会,迄今已连续成功举办14届。第十五届西博会将于2014年10月23日--11月3日在四川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西博会展览总面积达24万平方米,比往年增长近一倍。首次分两段举办,第一段(2014年10月23-26日)以工业为主、突出投资促进;第二段(2014年10月30日-11月3日)以消费品为主、突出贸易合作。根据以往数据,预计本届西博会将有逾4000家境内外企业参加展览,100万嘉宾、客商参观展会。
二、室外馆介绍
为丰富西博会展览展示内容,提升现场参展观展人气,充分体现西博会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功能作用。本届西博会将在主会场前广场规划设置室外馆,室外馆展览总面积约5000㎡,折合国际标准展位278个,主要分为六大展区:保健与养身展区、户外运动展区、环保与生活展区、文化旅游展区、包装与方便食品展区、精品美食展区。室外馆展览展示时间:2014年10月23日-11月3日,连续不间断共计12天,是本届西博会全会期唯一可以全程现场销售的展示区。
三、室外馆各展区展示内容
(一)保健与养生展区:主要展示国际国内最新的高科技保健、养生产品和器械、名贵药材等;
(二)户外运动及体育用品展区:摄影、攀岩、垂钓、露营、体育运动等专业用品、器具、器材等;
(三)环保与生活展区:主要展示空气净化、家庭用水处理、个人防护用品和特色生活用品、小家电等;
(四)文化旅游展区:主要展示工艺美术品、家居饰品、特色家具、工艺摆件、文化用品、旅游商品、旅游景区等;
(五)包装与方便食品展区:主要展示各地知名土特产品、名优特新食品、有机认证的食品、地理标志食品、中华老字号食品、清真食品、旅游食品及休闲小食品、饮料饮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各类水果、农产品等;
(六)精品美食展区:国际国内知名美食、小吃、甜品、快餐食品、美食制作等。
四、室外馆优势
(一)人气优势。西博会作为整个西部地区的大型国家级展会活动,每届展会都吸引了西部12个省市和全球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组团参展。室外馆做为西博会参展商和观众入场的主要通道和人流休息主要场所,是本届西博会人流最集中的展馆。
(二)交易优势。西博会室外馆是本届西博会唯一可以全会期进行交易和销售的展馆,参展商可以通过产品销售回收展位费,同时将赚取大量销售利润,避免了一般参展只能赚社会效益而无具体经济实效的弊端。
(三)功能优势。室外展区是整个西博会唯一的美食销售区和展会餐饮服务区之一,承担展会布撤展人员、参展商的主要后勤饮食保障,更是观展群众品尝美食的唯一区域,其销售额将得到有力保障。最重要的是室内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撤换展的3天时间,室外展区是唯一保留持续销售确保大会顺利撤换展的重要保障。
五、展位租金(12天展期,不含税)
(一)美食及食品展区。
标准展位:RMB 30000/9㎡或USD5000/9㎡,双开口加收15%,三面开口加收20%;空地:RMB3400/㎡或USD560/㎡,36㎡起租。
(二)其他展区。
标准展位:RMB 20000/9㎡或USD3500/9㎡,双开口加收15%,三面开口加收20%;空地:RMB2300/㎡或USD390/㎡,36㎡起租。
(三)上述所有展位均需缴纳参展保证金1000元,如现场未违反西博会组委会相关参展要求(详见西博会参展手册),展会结束三天内将退还。
(四)优惠措施。2014年6月30日前报名,展位费可享受8.5折优惠,7月31日前报名可享受9折优惠。
六、参展说明
(一)所有参展单位报名时均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展单位需保证所售产品和食品均为国家相关机构或法律认可、认证及同意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许可证、合格证复印件。
(二)食品销售类产品参展人员均需提供三个月内有效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
(三)同类产品原则最多安排2-3家单位参展,欲以独家产品参展则缴纳所订购展位费用的2倍方可参展。
(四)参展单位所租用展位不得转让、转租、转卖,不得与其他人或其他产品合用展位,只能销售签订参展申请合同时所填产品类别,参展过程中不得退展,违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扣除押金,且展位费不予退还。现场每个展位配备220V/5A电源,超出需额外申请及缴费。
(五)按照"先报名先选择"的原则安排展位,签订展位合同后五日内需全额缴纳展位费用,否则展位不予保留。
(六)参展单位现场因所销售产品与购买者发生冲突或发生其他事情,组委会有权取消参展资格并收回展位,且展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将交由相关政府机关处理。
【免责声明】食品伙伴网发布的展会信息均是与展会方合作后发布,网站前期已尽严格审核义务,但因办展过程的不可控性,请您参展、观展前务必再次与页面下方组委会联系核实,切勿盲目观展。此外,伙伴网与站内所有展会之间均无主办/协办或承办等关联关系。如遇参展纠纷,请追究办展主体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菲菲
手机:13880635613
电话:028-86710767
传真:028-84450233
Email:4353196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