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中国(广西)—东盟食品糖酒博览会
【免责声明】食品伙伴网发布的展会信息均是与展会方合作后发布,网站前期已尽严格审核义务,但因办展过程的不可控性,请您参展、观展前务必再次与页面下方组委会联系核实,切勿盲目观展。此外,伙伴网与站内所有展会之间均无主办/协办或承办等关联关系。如遇参展纠纷,请追究办展主体的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姐
手机:15078818775
电话:0771-5085328
(一)展出面积
3万平方米
(二)观众人数
预计3.5万人次
二、活动主题
兴食业促消费 链东盟享未来
三、系列专题活动
(一)博览会开幕式
(二)食品大宗贸易洽谈对接会
(三)食品产业投资贸易推介会
(四)食品包装技术论坛
(五)生态食材品鉴推进会
(六)中秋月饼品牌文化节
(七)餐饮美食节
四、活动执行
活动细则由承办单位执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承办单位。
五、展位费
(一)标准展位:一个展期包括2天布展,3天展览,合计5天, 6800元每个展位。配一桌两椅、射灯、插座。
(二)特装展位:每平米680元,由参展商自行搭建与配置,18平米起租。
六、客商邀请
组委会充分利用建立的23万多条专业客商数据,重点邀请有关国内客商和国际客商(东盟国家为主)前来参观。
(一)国内客商
1.邀请各省组织客商前来参观、治谈。
2.相关部门组团专业客商前来参观。
3.邀请各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企业家参会、洽谈。
4.区内各市、县、乡镇食品经销商、批发商。
5.通过广大新媒和传统媒体投放方式,强势推广博览会,广泛邀请观众与消费。
6.实行VIP专业观众政策。
7.国内同类大型展会定向推广邀约。
(二)国际客商(东盟国家为主)
1.邀请东盟各国驻南宁总领事馆官员参会,并恳请协调组织东盟客商前来参会、洽谈。
2.邀请东盟国家相关商协会、产业联盟代表参会,共同推动会员企业参会、洽谈。
3.实行VIP专业观众政策。
4.国外同类大型展会定向推广邀约。
七、展出范围
(一)酒/饮用水/茶/饮料展区
白酒、啤酒、红酒、黄酒、果酒、酒饮器皿、酒类包装等;
果汁饮料、饮用水、咖啡等;
绿茶、普洱茶、花茶、红茶、保健茶等中外名优茶及茶具等;
果汁饮料、碳酸饮料、茶饮品、矿泉水、凉茶、功能饮料等。
(二)餐饮美食品牌/粮油/餐厨产业/食品机械展区
中式、西式和时尚饮品连锁餐饮企业、连锁酒店、各地市风味美食、特色小吃、风味土特产品、清真餐饮等。
谷类、豆类等粮食和油料及其加工成品和半成品等。
储藏设备、洗涤设备、调理设备、烹调设备、照明设备等。
食品生产加工、果蔬加工设备、饮料生产线、食品检测设备、包装机械、喷码设备、冷链储运设备及技术、环保节能加工技术等。
(三)预制菜/食材展区
各类预制菜、调理预制菜、综合预制菜等。
蔬菜、水果、肉类、乳制品、谷物、蛋类等。
(四)综合食品展区
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营养保健品、肉制品、烘焙食品、腌制品、绿色食品、特产等。
名优特新食品及获得有机认证的食品等,包括粮油产品、果蔬、茶叶、茶工艺品、肉制品、速冻食品、水产品、保健食品(获得“蓝帽子”标志)、添加剂、调味品等。
(五)全国地方特色食品展区
全国各省(区、市)代表性特色食品、名优土特产品、绿色食品、农特产品、有机食品、老字号产品等。
八、计划安排
2月至7月上旬,参展报名、观众报名、客商邀请阶段。
7月下旬,审定各展区布展设计方案,安排接待服务、现场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召开筹备情况安排会、搭建标准展位阶段。
7月24日—25日,布展实施、报道阶段。
7月26日,举办博览会开幕仪式。
7月26日—28日,展览、产品推广、业务洽谈阶段,同期举办有关配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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