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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贮饲料开窖取用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10-11
   一、开窖取料。开窖前应清除封窖时的覆盖土,以防其与青贮料混杂。圆形窖应从上面启封,侧面取用,深度约40厘米,待上面一层用完后再取用第二层。长方形窖应从一头侧面启封,要求分段开窖,从上到下分层取草,切勿全面打开,以防曝晒、雨淋和冻结,严禁掏洞取料。

    二、鉴定品质。若青贮饲料有酒香的酸味,且色泽黄绿,即可取喂。若青贮饲料有臭味,质地干燥、松散或黏结成块,切勿饲喂,以防中毒。

    三、取量适中。每次掏取青贮饲料的数量以够一天饲喂为宜,家畜每天吃多少就取多少,不要一次取料长期饲喂,以防饲料腐烂变质。

    四、及时封口。青贮饲料取出后应及时密封窖口,并清理窖周围的废料。如果中途停喂青贮饲料,必须按原来的封窖方法将青贮窖盖好封严,保证其不透气、不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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