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稻田特别是水稻生长前期施用菊酯类农药防治害虫,存在很多问题。一是菊酯类农药对水生生物毒性大。在水田用药,药物不可避免地会进入水域,对养殖鱼类和水域生态造成严重破坏。二是菊酯类农药在杀灭害虫的同时,也会将害虫的天敌大量杀灭。据浙江省温州市农科所试验研究,溴氰菊酯对稻飞虱天敌蜘蛛和盲蝽类杀伤力很大,高达80%~90%。三是没有被杀灭的稻飞虱等昆虫的繁殖性能(包括产卵量、卵孵化率)会大大增强。稻田施用菊酯类农药后,在缺乏天敌控制的情况下,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等害虫的种群数量会报复性反弹,而且容易产生抗药性。
农业部早在1985年就发文明确指出,除虫菊酯类农药“在水稻上不宣传推广使用”。1997年5月,农业部再次发文重申,“稻田禁止使用菊酯类农药”。目前国内所有的菊酯类农药均不能在水稻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