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期间,农业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要注意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
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
三要留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同时,要科学使用农资,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要延误时机,要及时请当地农业部门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当地农业、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