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增白剂是我国面粉行业对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俗称。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面粉中普遍使用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它也是目前许多国家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
一提到食品添加剂,有些人就紧张。但实际上,“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各种食品添加剂能否使用以及适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为确保绝对安全使用,这些规定都是建立在一整套科学严密的毒性评价基础上的,受法规和法律的制约。准确地说,凡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和含量进行添加的食品添加剂,都是允许的,也是安全的。
在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特别澄清,食品添加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与吊白块(甲醛次硫酸氢钠)、次氯酸钙、荧光粉、硫磺等工业用氧化剂、漂白剂有着根本的不同。稀释过氧化苯甲酰是国家允许限量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吊白块等则是一些对人体危害很大的非食用工业产品,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添加。有些人把超标使用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和使用吊白块、荧光粉等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混为一谈,这是不科学的。前者是违规行为,而后者是违法行为,严格地讲后者还应追究刑事责任。面粉中为何要添加增白剂.
面粉中为何要添加稀释过氧化苯甲酰,主要有以下4个原因。
一、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对面粉有增白作用。新加工的面粉中含有微量的脂溶性β-胡萝卜素,呈浅黄色,影响面粉的色泽,虽然经过一段时期的贮存,可以依靠空气中的氧化作用,使脂溶性β-胡萝卜素的共轭双键被自然氧化而破坏,改善和提高面粉的色泽,但这毕竟需要较长时间。目前,面粉工业普遍使用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做面粉的品质改善,主要是因为稀释过氧化苯甲酰是白色粉状,不仅使用工艺简单,综合效果好,而且没有蓄积性、致癌、致突发变和抗原作用,已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列为公认安全的食品添加剂。
二、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对面粉有后熟作用。新磨的面粉黏性大,缺乏弹性和韧性,不易用来做面点,特别是用来生产馒头和面包类食品会出现皮色暗、不起个、易塌陷收缩,而且组织不均匀等现象。但是面粉经过一段时间的贮藏后,则上述缺点会得以改善,这种现象称为面粉的“后熟”。自然后熟的面粉需要的时间较长,一般以3~4周为宜。而采用在面粉中添加食品添加剂,则可以大大缩短面粉的熟化周期。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可以分解释放出原子氧,使得面粉在几天内,就可以完成后熟。这样,面粉的白度不仅会增加,品质也更趋稳定,能够满足生产面制品工艺要求,并大大降低了因面粉长期贮存而带来的霉变风险。
三、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可以抑制面粉的霉变。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一般72小时内全部分解,释放原子态氧和苯甲酸。苯甲酸是食品工业普遍使用的防腐剂,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苯甲酸在不同食品中作防腐剂的使用量在0.2~1g/kg,而在面粉中按国标要求添加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后,面粉中会残留0.06g/kg的苯甲酸,尽管含量低微,但对抑制面粉贮存过程中霉变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四、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可以提高小麦的出粉率。粉色是面粉的主要指标之一,面粉的粉色除了同小麦品质、加工工艺及设备有关外,小麦的出粉率对粉色的影响也很大。一般来讲,出粉率越高,粉色就越差。这主要是因为小麦的糊粉层所含的类胡萝卜素要远比麦心胚乳内的含量高得多。过去,我国面粉加工在没有使用稀释过氧化苯甲酰之前,不仅要考虑面粉的灰分、水分、粗细度、含砂等其他主要指标,面粉色泽更是考核面粉加工精度的主要指标。为了使加工的面粉有一个好的白度,面粉厂除了提高设备和工艺水平外,还要考虑小麦出粉率对面粉色泽的影响。而当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后,由于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可以氧化面粉中的类胡萝卜素,提高面粉的白度,使得面粉加工设备水平不再成为影响面粉色泽的惟一因素,而且也可以使小麦在加工同一等级面粉方面相应提高了出粉率,而小麦出粉率的提高,不仅能够提高面粉加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对于我国粮食增产是一件有着巨大积极意义的事情。
超标并不意味着有毒.
最近,一些报道把超标使用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冠名为“毒面粉”,这是不科学的。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最大使用量是0.06g/kg。目前,国际社会公认的评价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指标有ADI、LD50和GRAS。ADI值是每日人体每千克体重允许摄入的毫克数,依据世界各国公认的“丹麦预算法”来推算,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最大使用量应为1600mg/kg。如果按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最终形成的苯甲酸来计算,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最大使用量为200mg/kg。LD50是判断食品添加剂安全性的第二种指标。依据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实用添加剂手册》中列出的LD50数据,可以看出过氧化苯甲酰属于实际无毒类,苯甲酸属于低毒类,而肉制品常用的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都属于中毒类。GRAS是美国FDA评价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指标,过氧化苯甲酰和苯甲酸均被其列为一般公认的安全类食品添加剂。
由于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最终会形成苯甲酸,我们通过以上分析苯甲酸的ADI值、LD50以及GRAS,可以看出也不会影响面粉的安全。另外,苯甲酸是各国普遍使用的食品防腐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为0.2g~1g/kg,按理论计算,在面粉中添加0.06g/kg过氧化苯甲酰,最终形成的苯甲酸也不会超过0.06g/kg,使面粉中的苯甲酸含量不高于苯甲酸在食品中最小使用量的1/3。并且,苯甲酸在人体内90%会与甘氨酸结合形成马尿酸,其余的会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形成1-苯甲酰葡萄糖醛酸。75%~80%的苯甲酸在人体内6小时内会排出,10~14小时内则完全排出。而按理论计算,按0.06g/kg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经过世界各国多年来的应用和毒性试验,均表明无蓄积性、致畸、致癌、致突变和抗原作用。实际上我国国家标准要求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限量为60ppm,和加拿大、菲律宾等国家相比是属于比较低的,如加拿大稀释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限量是我国的2.5倍。至于有些报道说增白剂对人体的肝、肾等有影响,这听起来很可怕,其实这也是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常识,可以说大多数物质过量的摄取,对人体都会有害。比如过度食用维生素C会引起肾结石,可以延长有机汞在体内的停留时间,并增加镉的毒性,同时会引起精神紧张和心跳减慢。而食盐食用量过大也会对人体的肝、肾等造成损害等等。要知道,食品添加剂对人体产生的危害都是因为超量食用,大多数可以说不是几倍的超量,而是几十倍的超量使用,才会引起人体的病变,所以我们认为对部分超标使用了稀释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应判定为不合格而不能认定为是“毒面粉”。
从增白剂检测看消费知识普及的重要性
10月初,湖北省发生了一桩涉及面粉增白剂的事情。这边是湖北黄石市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群众送样检测,发现河南一家企业生产的面粉过氧化苯甲酰含量达到了0.089g/kg,与国家标准0.06g/kg相比,超标0.029g/kg。但是不知哪个环节出了差错,将国家标准0.06g/kg变成了0.006g/kg,并据此认定该面粉增白剂含量超标14倍。当地许多媒体据此以“毒面粉”“毒性极大”等字眼相继进行了报道,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当地居民谈“粉”色变。而那边是被点名的“豫花”牌特精粉生产厂家———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因为被“染毒”而大喊冤枉,并在京召开通报会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与会厂方人士对检测机构的资格、能力及程序提出质疑。
据说,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给企业还以公正,给消费者断个明白。事情的是非曲直最终自有定论,我们无权擅自评论。但是此事发端,却有不少值得人们警示和思考之处。一是食品添加剂的消费知识亟待普及。
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类似增白剂超标一类的事件引起媒体与百姓关注是正常的,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食品添加剂在我国还是一门新兴行业,众多的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常识都不太了解,听说超标14倍并且有毒,自然会产生非议和恐慌。但是,从另一角度,这也说明我们更加需要加大食品添加剂方面知识的宣传,使消费者能正确地认识和理解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应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二是检测程序与检测结果的公布一定要规范。
据有关专家介绍,国家对产品的抽查、检测有着一系列严格的规定。首先检测机构要具有一定的资格,而且这个资格要经过国家认可。其次,检测机构的检测范围也要有一个国家认可的资格。其三,检测机构去市场或企业抽样、检测,在什么地方抽,抽多少都有一系列严格的、科学的规定。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人士介绍,承担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部门,过去是谁抽样谁检测,现在为了保证客观、公正,抽样的不能检测,检测的不能抽样。其四,检测人或检测单位不能擅自公布检测结果,抽查结束后,对被抽查的单位要有核对期,没有经过被抽查单位确认的检测结果不能擅自公布,应向主管部门或政府的执法部门汇报,请执法部门按照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应当强调,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当前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而紧迫。对生产企业而言,应把监督抽查当做质量管理的一面镜子,使“质量第一”的警钟长鸣。从另一角度看,生产企业和有关部门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同时,也有责任做好自身和公众的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包括严格工艺、规范操作、科学引导消费等等,以使消费者享受到高质量、安全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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